活動報導

 

聯合報果芸/中華戰略學會顧問(台北市)  2015-08-19 

 

中華民國資訊力在一九八○年代為亞洲四小龍之冠,惟近十餘年來已顯不及韓國、新加坡,資訊安全實力更遠不及中國大陸。這演變令我這個資訊老兵感慨至深,覺得該講幾句話。

李國鼎資政在政務委員的任內,全力推動台灣資訊工業的發展,並將資訊工業定位為當時政府的策略性工業。當時政府雖未設置部會位階之資訊權責機關,但以李資政的威望及其決心,台灣資訊產業及政府業務自動化的推動可說水到渠成。但李國鼎資政在政府閣員中畢竟是個特例,且當時的環境有其特殊的時空背景。

 

 

在現今環境中,由於資訊業過往的成功,卻反而讓政府的組織設計中以為不須設有資訊主管部會,資訊經濟會照樣輝煌。但這十餘年來的發展結果告訴我們,這是錯誤的期待。沒有部會層級之制度性設計,就沒有閣員為資訊發展發聲。從政府近五年來公務預算實際分配觀察,政府資訊預算支出比例不但不到總預算的百分之一,且逐年下降。由此可看見目前政府機關及資訊產業面臨的真實困境。

中華民國IT產業占證券市場比重高達四十七點九%,為世界各國之冠,足見台灣經濟對於IT產業的高度倚重,但我國現行政府部門中卻未設置任何整合國家IT發展策略的實體主管官署。反觀鄰近資訊力發展強勁的對手:韓國設有「科技、資訊與未來部」,新加坡設「通訊與資訊部」,大陸亦設有「工業和訊息化部」,皆設置部會層級資訊實體機關以整合策畫政府資訊發展與產業扶植。

次就資訊與民生的關聯議題觀察。政府施政應以「民眾為中心」而不是以部會為中心,以購屋喬遷這民生常見事件為例,以民眾為中心的單一服務窗口在哪裡?如果沒花錢請代書,民眾仍要在稅捐處、地政事務所、戶政事務所、水電、瓦斯、電信等機關間來往奔波,極為繁浩!以民眾為中心的理念幾乎落空。原因為何?在於目前行政院沒有實體的資訊整合權責機關,只要涉及跨部會業務分工與流程協調即寸步難行。

再以與社會正義有關的家暴防制為例。在國外(如美國)對惡性之家暴施暴者已有法院運用科技裁定,施暴者配戴電子監控設備加以防制的作法。只是推動此一新種業務,涉及多個部會之法令修改及業務流程變革,資訊部門縱有改善之對策建議,但受限於幕僚單位職權,難以協調業務部門跨部會推動。

政府自民國八十七年起,全面推動資訊委外政策,緊縮資訊單位與人力,卻忽略資訊委外的風險、成本與政府核心知識消失的代價。過度委外使政府資訊部門人員,由技術人員漸轉變成資訊採購行政人員,失去對軟體系統的主控性與自信,形成政府嚴重的資安風險。

我國資訊人力比(資訊員額/機關總員額)在政府大力推動委外政策下僅剩一點五%,但引領委外風潮的美國,其聯邦資訊人力比仍維持在四點九%。且政府組織再造規定三四級機關(即署,局、處層級)原則不設資訊單位或人員,而人事、主計、政風等幕僚單位反可設置,違背常理。但由於決策高層中無部長層級之IT首長把關,資訊界無從發聲,造成資訊業務推動之嚴重困境。

為挽救台灣資訊產業發展,落實以民眾為中心之施政理念,重拾台灣資訊國力,訂定資訊基本法,設立國家級實體資訊主管官署,已不能再等待。

 

 

資料來源: 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339/1130618-%E6%95%91%E8%B3%87%E8%A8%8A%E6%A5%AD--%E6%88%91%E5%80%91%E6%94%BF%E5%BA%9C%E5%B0%91%E5%80%8BIT%E9%83%A8%E9%95%B7